今日导读: |
一、所需材料
1.不动产登记申请表(原件);
2.申请人身份证明:
(1)单位:企业须提供《营业执照》及组织机构代码证(验原件,留复印件);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(验原件,留复印件);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(验原件,留复印件);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(验原件,留复印件);
(2)个人:申请人身份证明(验原件,留复印件),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;
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,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(原件)、代理人身份证明资料(验原件,留复印件);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的,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;
3.不动产权属证书(原件);
4.主债权合同(原件);
5.抵押合同(原件);
6.以共有不动产权抵押的,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(原件);
7.其他必要材料。
二、法定时限
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
三、承诺时限
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
四、办理程序
申请—(实地查看)—受理—审核—登簿—缮证—收费—发证